2024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2024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指南详细说明了2024省自然申报的时间、流程、条件等内容,下面自然号小编为您进行了相关的整理解答。
为做好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省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作用,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主要支持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在科技前沿组建研究团队,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科技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引领我省优势学科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实施周期4年。
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立足科学前沿,有效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开展创新研究,旨在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杰出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周期3年。
优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旨在促使我省青年科技人员快速成长和脱颖而出,培养造就一批快速成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实施周期3年。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技人员及团队,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发展的战略需求,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研究工作,解决一批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促进我省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项目实施周期3年。
面上项目主要定位于着眼全省原始创新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激励源头创新,促进相关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旨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项目实施周期2年。
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培养其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备队伍。项目实施周期2年。
二、申请基本条件
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相关管理规定:
(一)项目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是在我省工作并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科技人员,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3)具有良好的教育和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
(5)具有良好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学道德。
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主持过国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高层次青年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当年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前期工作基础突出,且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杰青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基础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3)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各类更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
优青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基础研究工作中,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
(3)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各类更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
重点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面上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申请2022或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含联合基金)或面上项目未获资助,但通讯评审专家给予较好评价。
青年项目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申请2022或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未获资助,但通讯评审专家给予较好评价;
(3)未主持过省级以上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若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可通过依托单位申请相应类别省基金项目,但要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需提供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将电子扫描文档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二)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杰青、优青项目。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
国家:中组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含青年长江)入选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等。
省级:中原英才计划中“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等入选者,且项目尚在实施期内的。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省杰青、优青项目。
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若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资金外,还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主持有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科技人员,不得再申请省基金面上项目。
主持有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省基金项目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请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项目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请作脱密处理后提交。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三)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规定
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审核工作,对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开展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风险评估或审查。
(四)项目合作单位管理规定
项目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参与人中若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外聘人员及研究生等),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人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应在申报系统中上传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电子扫描文档。
(五)特别提示
省基金项目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关于杰青和优青项目的申请领域。申请人应从已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所属学科领域范围内选择主要学科领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主要学科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
关于重点项目资助方向。为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项目将围绕解决我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7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条重点产业链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资助,主要研究方向见附件2。
关于青年和面上项目的项目名称、申请人及申请领域。原则上应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可按照省基金青年和面上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各类别项目的申请人均需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或著作(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青年和面上项目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下载2022或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应项目类别的通讯评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由申请人将电子扫描文档一并上传申报系统(省科技厅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当年推荐项目资格)。对于通讯评审意见中半数以上专家明确表示“不建议资助”的项目,不能推荐上报。
卓越青年创新群体、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申请人若有2022或2023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未获资助的相关项目,可选择提供通讯评审意见供专家评审时参考(通讯评审意见上传要求与青年和面上项目的要求相同)。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等单位的各附属医院需在申请书首页同时标注附属医院的详细名称,格式如:XX大学(XX医院)。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请注意凝练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
项目的预期成果等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申请书中的相关绩效目标、可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学科名称及代码是遴选项目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参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的二级学科,准确填写申请项目的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交叉学科可以填写两个学科代码。
(二)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事项
为避免项目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参评机会,特别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参与人未在相应栏目签名。
申请书有关栏目未填。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
申请人申请超项。